看了官方通报结果后,我们才能够深深的感受到权力的可怕之处,一个小小的县级政治生态,就可以操纵一个农家女的一生,可见当时当地的政治生态环境有多恶劣,熟人社会带来的可怕后果,严重破坏了教育的公平公正
可以,她确实是可以把46个参与人,起诉为共同被告,赔偿她的个人损失,但是,问题是她没得必要把46个人全部起诉。
她是受害人是事实,46个人都是导致她被害的也是事实,可是,他们也都已经受到了惩罚,虽然所受的惩罚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比较轻。
可是,被害者陈春秀如果46个人都起诉的话,她最终结果会是怎样的呢?很显然,不是如她所愿,就是不能达成她愿。
还有就是,已经对46人做出惩罚了,她还继续起诉的话,那也还得反思下自己各方面的实力了,如果实力不行的话,最后,可能也不是那么好办。
因此,她最主要的还是起诉那直接顶替她的人及家属,如果牵涉的人太多的话,对她不一定有利,反正,不管对方怎么补偿,对于她来说,她的人生都是一种损失和遗憾。
但是,该要的补偿必须得要,因为那是顶替者及家人亏欠她的,他们偷换了她的人生,否则,她也不用小小年纪就走上了打工之路,她的人生本来可以更美好。
最后:16年了,那些帮手们,有的人已经退休了,有的人也是即将退休了,对他们所做出的惩罚也许不算重,但是,从此以后,他们的脸面也是尽失的,他们在人们面前也难以抬起头来的。至于那直接顶替者,陈春秀确实是要起诉,必须要一个公道的赔偿,否则,太便宜他们了,静等最终结果吧。陈春秀被顶替案件46人参与,他能否起诉这些共同被告赔偿呢?正是因为有这些人的参与,才真正形成一个侵犯陈春秀高考利益的链条,我个人认为是可以起诉他们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赔偿。
(一)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他们所做的事情真是让人触目惊心,丝毫没有感觉到这是错误的、是侵犯别人利益的、是不正当的。
他们都有责任,在任何一个关口能够把握原则,坚持按原则办事,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
从新闻上看到他们已经有一种习惯的感觉,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感觉很正常。都是熟人,也不好意思说不,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二)只要陈春秀本人愿意,可以请律师进行法律诉讼。
侵害了别人的利益,自然要进行赔偿,如果陈春秀本人同意,我想她是可以请律师进行法律诉讼的,咱们国家一定有法可循。
法律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各项合理合法利益的维护。根据陈春秀被顶替后,从逝去的青春年华,失去的工作岗位,及本人目前的生活处境,看与原来差距会有多少,同时再申请心理补偿。
(三)如果陈春秀不进行追溯赔偿的话,大家心里都会为她感觉到委屈。
对这些人的处分很轻,基本上影响不了他们。而他们在操作被顶替案件中都得到了部分利益。
他们是得到了利益,但它损害了陈春秀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是长远的,深刻的,是无法挽回的。谁能体会陈春秀的伤痛和损失呢?
我是@梅妈妈育儿有方 ,我个人认为陈春秀被顶替案件46人参与,如果陈春秀本人同意是可以申请他们共同赔偿的责任。
那个时候考大学没有像现在这么容易是很难的,竞争是很激烈的。考上了大学就意味着拥有正式的工作,有铁饭碗。
大家会怎么认为呢?欢迎大家参与讨论。评论区里见。
个人利益受到损害,肯定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应该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需要强调的是,最好请山东以外的律所,比如浙江,广东,北京地区的。
完全可以起诉!我们就是要让这些不法之徒付出代价!我们要支持!通过网络舆论支持让法律给予公正判决!!!
本理应该赔偿,这些人必须对自己的违法负责,也必须付出代价,如果是轻易过去了,那么违法的代价小之又小,如果,出现相似违法那就难办了,也不知这回答是否合乎情理吗?
【木子职说观点】既然冒名顶替了陈春秀,其背后的操纵者理应为此付出代价,除了党纪政纪处分,必要的经济补偿也是必不可少的。
需要纠正一点,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事件涉及的操纵者有29人,不是46人,46人是把王丽丽被顶替一案加起来的总数。
看了官方通报结果后,我们才能够深深的感受到权力的可怕之处,一个小小的县级政治生态,就可以操纵一个农家女的一生,可见当时当地的政治生态环境有多恶劣,熟人社会带来的可怕后果,严重破坏了教育的公平公正陈春秀被顶替案件涉及的29人已经全部被党纪政纪处分了,其中,顶替者陈艳萍及其父亲陈巨鹏还涉嫌违法犯罪,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
这起顶替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曝光后,陈春秀当然有权像顶替者索赔,并且要求有关操纵者负连带责任。
从实际操作和过往案例来看,每一起顶替案件都会涉及到当地教育、学校、招办、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而受害人多会起诉顶替者,对于其他人员一般不再追诉。
比如此次事件中涉及到的教育、学校、派出所等单位人员其已经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虽然大家不一定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但这也是国家机关按规定给予的处分。陈春秀应该要起诉的主要是陈艳萍和其父亲陈巨鹏,这两人才是事件的罪魁祸首,是这个事件的元凶,起诉他们,追究民事赔偿,这点在法律上肯定是支持,至于能够得到多少赔偿,还要看具体审判情况。
当然,再多的金钱都无法弥补陈春秀的人生,陈艳萍和陈巨鹏等人的确应该受到严厉惩处,并且给有类似行为的人以严厉的震慑。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这46人既然能参与其事、说明他们不是等闲之辈、你一个女孩跟他们对壘、不是我泼你凉水、还是算了吧、你所能做到的是把事件原原本本抖出来、让全国人都知道、肯定有人给你鸣不平、那46人也肯定抬不起头来、有生之年也肯定在内疚和自责中度过。
冒名顶替的一系列操盘手,应该赔尝给陈春秀。因你们的自私,误了不该当误了他人的美好前程。还得追究他们的法律法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