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书面审理申请书(同意书面审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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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第一审都必须开庭审理,不论民诉还是刑诉。
2、所以,书面审理和不开庭审理都是在第二审程序或是审判监督程序中才会出现的概念。
3、 在民事诉讼中,不开庭审理又称为径行判决,是指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径行判决。
4、 而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只有当事人上诉的案件,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地,可以不开庭审理及做出判决或裁定。
5、这种审理方式又叫做“调查讯问的审理方式”。
6、 这就说明不开庭审理不同于书面审理,合议庭仍然要询问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才可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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