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陈平(鄂州市委书记)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湖北陈平,鄂州市委书记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1位网友观点:
超暖对话!鄂州市委书记孙兵夜宿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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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位网友观点:
湖北省委决定,孙兵同志任鄂州市委书记
5月26日上午,鄂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荣灿出席会议讲话,宣布省委决定:孙兵同志任中共鄂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孙兵同志简历
孙兵,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湖北随州人,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文化(1999年12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鄂州市委书记。
1985.09-1987.07 湖北省财政学校财会专业学习
1987.07-1994.09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9.02-1989.06襄阳县朱集镇支农工作组;1990.09-1993.01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4.09-1998.01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计财处、工交处主任科员、专职秘书
1998.01-2002.03 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专职秘书(其间:1997.09-1999.12华中理工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在职硕士学位学习;1997.09-1997.12省直机关党校科干班学习)
2002.03-2002.04 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专职秘书
2002.04-2004.03 黄石市政府副秘书长(其间:2003.09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
2004.03-2007.01 黄石市下陆区委副书记、区长(2004.04当选区长)(其间:2005.10-2005.12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挂职区委副书记;2006.12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县委书记、县长新农村建设培训班学习)
2007.01-2007.02 黄石市下陆区委书记、区长
2007.02-2008.11 黄石市下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11-2012.11 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9.01-2009.03第七期中青年干部赴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2011.09延安干部学院中组部第八期党性修养专题培训班学习)
2012.11-2013.06 孝感市委常委、市委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其间:2012.03-2013.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06-2014.04 孝感市委常委、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
2014.04-2016.06 孝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06-2016.07 荆门市委副书记
2016.07-2016.09 荆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6.09-2017.12 荆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
2017.12- 2018.01 荆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
2018.01-2021.05 荆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05- 鄂州市委书记
第3位网友观点:
湖北中新开维绿色食品产业园项目隆重开工
7月22日上午,翘首以盼的中新开维绿色食品产业园项目在湖北鄂州碧石渡镇胡贵港隆重举行开工典礼。
鄂州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兵出席开工典礼并宣布项目开工,鄂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鄂州市鄂城区区委书记董国平,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党委书记蒋红雨,湖北世纪新峰集团董事长诸葛文达分别致辞,鄂州市副市长卢辉主持开工典礼。
中新开维绿色食品产业园选址湖北省鄂州市碧石渡镇胡贵港,总投资60亿元,建设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的现代食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智能中央厨房中心,以五品一汤预制菜食品为核心产品,从生猪屠宰分割到蔬果原料预处理,从稻谷加工到米饭生产,从菜品蒸、煨、卤、炖到熏、烤、炒、炸,实现每天500万份预制饭菜的生产能力。
项目配套建设的餐饮文化博物馆、农业现代化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智能厨房设备制造中心,引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项目建设提供文化、技术和设备的有力支撑。项目另配套建设的厂房立体绿化、八戒广场、西游印象、西游风情地下漂流、美丽乡村观光带等设施,为项目增光添彩,并努力把项目建设成为4A级以上的农文旅示范项目。
项目建设秉承规模化、现代化,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化、低碳化,设备大型化、流程再优化,产品差异化、企业品牌化的十化建设理念;企业发展坚守专注、技术、管理、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并致力于在5年内成长为世界单厂规模最大的绿色现代营养食品工厂,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多业态的全产业链发展,助力加快建设先行区!
#鄂州头条#
第4位网友观点:
严查,还鄂州市委孙书记一个清白,让你喝酒让你酒驾了吗!鄂州市经信局彭局长酒驾被查大喊:是书记灌的酒。结果交警没意会。
近日,鄂州市经信局局长彭局遇到交警查车,让他吹气,他赖在驾驶室不愿意酒精测试,大喊大叫“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我因为陪市委书记招商。”
结果交警是异地执法的武汉交警,非本土鄂州交警,自然不惯着,于是此事被曝光。
一封协查通告函里写着,2022年7月22日22时许,彭某照驾驶私车从家中前往其儿子所在的小区,途中加油时被例行酒驾排查的交警查获,乙醇含量为92.2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但是彭局酒驾后5天,2022年7月27日,身份还是鄂州市经信局局长,依然在正常工作。记者紧追不放,到8月24日,市经信局副局长余某某开始“主持工作”。但是25号,主持工作四个字又没有了。
8月25号经信局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局长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说法,是不怀好意的造谣,对鄂州市政治生态影响很坏。然后证实彭局长已经停职没有免职。
问题来了,孙书记到底有没有让彭局长喝酒?要是喝了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是没喝,彭局长就是诬陷就是造谣。当然异地交警也可能是造谣。
第5位网友观点:
马斯克:特斯拉没有高管食堂和洗手间,吃喝拉撒都一样,我们不需要僵化的等级制度。
湖北鄂州市委书记:为什么当了干部没几天,我们就染上了干部的不好习气,说话腆个肚子背个手,哼啊哈的,本来就不是多大个官,现在还要坐蛮大个位,这鄂州就没有什么多大的所谓的官,都是服务员。
这两人说的话太好了,别的不说,最起码给人尊重,体现出基本的平等。
像现在很多大公司老说节约成本,但那会议室,经理室那都是富丽堂皇,空荡荡的,用来解决员工住宿问题多好。
还有那宽敞明亮高端大气的经理级以上人员餐厅,空空荡荡没几个,而蹲地上吃饭的员工大把,为了解决这不好看的场面,要求员工分批次分时间段吃,那巴掌大的食堂排队都不够用。
劳务工正式工就更别说了,劳务工享受最差的伙食干最累的活还拿最少的工资,完了还被正式工看不起,要么从不打交道,要么呼来喝去的像大爷。
像我们公司要穿有兜的衣服那也得是班长级才行,要穿西服最少得主管级,员工是粗麻布衣还没兜,非要员工别个包在腰上,提这个制度的脑子没病就是欠抽。
提意见发邮件则更甚,不能越级,否则考核加挨叨,开会那个废话会议时却要求每个员工参加,这时他们不说越级了。
该僵化的从不僵化,5天8小时说了多少年了,没几个公司能做到,都在想办法去僵化,比如让员工不刷卡拍照上班,问题是还不能不上,不然那被洗脑的主管又会横眉冷对了。
说白了,我们默认这些等级制度,最根本的原因是穷,没有技术,没有知识,所以什么都别抱怨,努力提升自己才是硬道理,别的都是浮云。
第6位网友观点:
“即使市委书记让局长喝酒,也和局长酒后驾车无关!”湖北鄂州经信局长酒驾声称“市委书记让喝的”一事,在网上越炒越烈,25日,该局一负责人回应称:网传的彭某照被查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说法是谣言,是不怀好意的造谣。#局长醉驾称市委书记让喝的 官方回应#
我当然相信官方的回应,但从现实来看,类似这位局长在招商活动中“市委书记让喝”的情况存在不存在?肯定存在。如果存在类似情况,当事人酒后驾车,处理起来复杂不复杂?一点也不复杂。
有以下几个观察点:
其一,市委书记让你在招商活动中喝酒,只要不存在强迫,那就是工作的需要,《纪律处分条例》都是允许的。
其二,市委书记有没有让你酒后驾车?没有吧?那么,酒驾行为与市委书记让你喝酒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因果关系。酒驾的局长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其三,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谣言,比如说局长原本没有说“市委书记让我喝的”却有人故意造谣,那么肯定有人居心叵测,故意造谣,当查实后依法惩处。
其四,如果是局长造谣,则局长除承担酒驾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造谣的法律责任。
其五,如果是真有在招商活动中市委书记让局长喝酒的情况,相关部门为了“保护”市委书记而说没有这回事,那么就是“猪队友”弄巧成拙了。原本局长酒驾与市委书记安排喝酒没有任何法律因果,却被相关部门给搞复杂化了,这就涉及到更多的公权运行的法律问题。
目前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回应,其实还称不上“官方回应”,因此,到底属于什么情况,还得再等等,但不会超出上述的范围。
回应要真实、谨慎啊!
你觉得是“猪队友”的概率大,还是有人造谣的可能性大?#媒体人周刊##头号周刊#
第7位网友观点:
局长醉驾被查大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并非谣言大概率是真。
网传湖北省鄂州市经信局局长彭某照醉驾被查后,大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经信局一负责人辟谣说是假的,是造谣。我感觉并非空穴来风,大概率是真。
鄂州市经信局一名负责人称,网传的彭某照被查喊“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说法,是谣言,是不怀好意的造谣,对鄂州市政治生态影响很坏。
咱们根据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分析判断:现在查酒驾醉驾异地用警是很正常的,主要是避免当地警察在当地查酒驾醉驾碰到有来头有关系的人阻力大,影响公正执法问题。
当天,鄂州市经信局局长彭某照在鄂州市鄂城区驾驶机动车被异地执法的武汉交警查获。警察让其下车吹酒精测试仪时,彭某照以为是鄂州市的交警,坐在驾驶室不愿意测试,大喊大叫“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我因为陪市委书记招商。”
彭某为啥这样气粗?是因为他是与市委书记一起喝酒,还是为了“公事”,为了招商引资,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更主要的是市委书记叫他喝的,在醉酒状态下,他说出“是市委书记叫我喝的,我因为陪市委书记招商。”也就不足为奇了。在鄂州市地面上,谁有市委书记的官大,谁敢不听市委书记的?只可惜当天彭某不知道是异地用警,所以才有了后来事情的发酵,传到网上后事情越闹越大。
招商没问题,市委书记包括其他所有部门所有人重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都没问题,重视要体现在为引进企业的服务上,而不是体现在喝酒上。要是为了陪人家喝酒出了交通事故,或者因喝多酒把自己的性命搭上了,岂不是更让人痛心呢。
第8位网友观点:
#局长醉驾称市委书记让喝的 官方回应#
“市委书记让我喝的”,我们很难相信,这句话是从一个局长口里说出来的,这一幕发生在湖北鄂州的一局长醉驾被查现场。在我们印象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仅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更不能知法犯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局长的一句“市委书记让我喝的”是真的吗?
据了解,事件的当事人即湖北鄂州的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彭某在驾驶私家车开往自己儿子住所地途中的一个加油站加油时遇到了武汉交警异地执法,在武汉警方调查时,彭局长误以为是本地的警察便出口称自己喝酒了,但是市委书记让自己喝的,自己也是为了配合当地的招商工作。
最终,武汉交警秉公执法,并对彭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92.27mg/100ml。根据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为80mg/100ml以上驾驶机动车的,视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彭某身为公职人员应该对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一清二楚,一旦触犯法律红线,彭某的政治生涯算是到此为止了,但不仅如此,不论他是谁,为何喝酒,一旦醉酒驾驶被查,都应该依法严惩。
彭局长被查时的一句“市委书记让我喝的”引起了我们的广泛关注,目前官方对此回应称是谣言,这究竟是真是假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不论彭某身居什么职业,也不论其说的是否属实,其都必须受到刑事处罚。虽然刑事处罚或许是拘役,甚至是缓刑。但也是属于故意型的刑事犯罪。《政务处分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予以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从民众对这句话的反应可以看出来,民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权思想是十分反感的。也希望经此事提醒那些身居公职的人能够严以律己、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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