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大兵rain,大兵叔叔:六旬男子伤害1名女性后坠桥身亡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近日...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大兵rain,大兵叔叔:六旬男子伤害1名女性后坠桥身亡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在成都,一名六旬男子郭某利用教养关系,多次在家中对一名不满12岁的女童实施侵犯,女童父母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医生查看了病情后立即报了警。当天郭某自首,法院从轻判处了七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熟人作案,往往是比较难以察觉的,加上受害女童年龄不大,对于相关知识也是缺乏了解,加上父母过于相信他人,最终酿成了悲剧。

本案中,男子郭某的行为,是构成强奸罪的。由于其侵犯的是未满14周岁的女童,在《刑法》的规定上,无论女童是否自愿、同意,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一律认定为强奸犯罪,这是法律对于未满14周岁女性的特殊保护,不以事先是否征得女童的同意免责。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嫌疑人郭某,由于其先后实施了7次的犯罪行为,并且实施侵害的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女性,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而嫌疑人由于存在自首情节,同样可以获得从轻处罚,因此,应当先对其从重处罚后,在依据自首情节酌情从轻处罚。

小小的年纪,就遭受了如此的毒手,而这样的伤害,必定会伴随着女孩的一生,即便被告人郭某最终承担了刑事责任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但是对于他人的伤害,却是长久的。作为父母,应当时刻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即便相信他人,也不要轻易将孩子单独送过去,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对于本案,你有什么要说的?

#六旬男子强奸女童被判处7年10个月#

#成都头条#

————————————————————————

我是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本文大兵rain,大兵叔叔:六旬男子伤害1名女性后坠桥身亡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