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联盟 中国消费者联盟官网
8月科学教育网苏苏来为大家讲解下。中国消费者联盟,中国消费者联盟官网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更好地保护全世界各地消费者的权益。中国的3·15晚会也随之诞生了。第一届晚会于1991年3月15日播出,其全称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是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国家政府部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在每年3月15日晚共同主办并现场直播的公益晚会。每一届3·15晚会都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法律法规而努力。不知今年又会曝光哪些违法企业、违法事件?
#315全民行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
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3.15#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
一年一度的3·15临近,内蒙古自治区发布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快来看看!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2021年度全区各级消协全年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9亿元。
据悉,2021年全区消保中心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47236件。其中投诉100947件,涉及商品类53955件,涉及服务类46992件。主要涉及食品监管、计量、化妆品、药品、价格监督、税务、交通运管、卫生、旅游、供暖、供水、供电、物业、房产及消费维权知识。
值得一提的是,会上还发布了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分别是:二手车问题;月子会所服务问题;治疗脱发无效问题;手机提前激活问题。(详见图片)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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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全民行动#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它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为的是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在我国,每年的“315”都是人们的关注焦点。不仅央视有一台令违法商家闻风丧胆的“315晚会”,各地有关部门也会举办各种各样的纪念活动。当然了,想要维护好消费者自身的利益,学好法律必不可少!
3·15是咱们国家才有的消费者权益日吗?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而我们平时熟悉的中国消费者协会,这个时候还没有成立,1984年底,我国的消费者们才有了自己的组织。
而更重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要等到1993年才通过,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至于让无数企业瑟瑟发抖的央视“3·15”晚会,2011年才和大家见面。
在我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过程中,有一个人是绕不过去的,他就是职业打假人—王海。
王海的第一次索赔,就是因为有了法律的支撑,才有了他持续至今的打假之路。
1995年,他买了两副索尼耳机,发现是假的,当时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他,没有像大部分人那样自认倒霉,或者找老板换一副了事,而是和老板纠缠到底,非要假一赔三为止。
而这次成功的维权,也让他发现了打假的商机,除去耗费的时间,打假是可以赚钱的,打假18年来,他累积的资产过千万。
当然,有他这样职业打假的,自然也有公司或者商场对他进行人身威胁,所以2000年以后,他慢慢转向幕后,通过专门的打假公司开展打假。
而近期最有名的,则是他在微博上,点名道姓的指出,当红主播辛巴售卖的燕窝产品是糖水,结果就是辛巴赔付了近7000万元,公司被罚90万元,燕窝销售企业被罚200万元。
不过,既然大家都是消费者,打假不也是大家都该干的事吗?
关于“3·15”,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关注留言。
千万不要得罪“消费者联盟”
欧洲有“欧盟”,中国有“消盟”—— 日益成熟的“消费者联盟”。
说个例子:一户安徽人在街面租了两开面的门店做菜市生意。按理,菜市属于“恒流型市场”,就是顾客的人流量是大致恒定的,有言道生意是“守”出来的,再急也没用。但是这户安徽人家不懂这个道理,急于求财,装上高音喇叭整天价吆喝。自从开了这菜店,方圆三公里内的居民就不得安宁了。上海是个禁鸣的城市,“110”无数次上门都不予理会。要说上海人的灵犀度和行动力可以说是全世界最棒的,这周边的居民买菜个个舍近求远,把这店凉在那儿。你想,没收益付房租这生意怎么做?于是,只能关门打烊。这就是不可以得罪“消费者联盟”的事例。
眼下,囤葱的种、贩、卖的这些人,可谓是个个精于行市,人人谙于商道,可就是没有“算”准“消费者联盟”的法道—— 把你凉在那儿……
创立全球消费者联盟,构建全世界人民当家做主的数字家园,我能想到,别人也能想到,我们不做,别人会做,中囯必须抢占先机。
先在香港注册,抢占商标,全球消费者联盟平台的银行,先由中国的某一家银行代理。
境内可在深圳,上海,武汉,西安先建立中囸消费者联盟平台,再和香港总部对接。
把资本引导到这个平台,实现全民监督,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节省国家人力财力。
机会永远属于有准备者,时间不会等人!
支持成立全球消费者联盟,建立消费者所有制制度
最简便有效的去美元霸权方案
成立全消费者联盟的重要作用
再补充:创建全球消费者联盟对我国的发展及安全支撑作用
创立全球消费者联盟,去美元霸权,人民币如何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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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是我们塑造口碑的重要节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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