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卫生费通知(夏天说法:官方通报4人暴力催收卫生费)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催缴卫生费通知,夏天说法:官方通报4人暴力催收卫生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暴力催收,必须严惩!11月18日,云南楚雄,4名彪形大汉催促餐馆老板交2040元卫生费。店主夫妻质疑时,4人嚣张地霸占着桌子抽烟,把烟头扔得满地都是。老板娘说了几句,4人直接对店主夫妻进行围殴。
视频显示,一开始老板娘在和他们交涉,不知道什么原因,对方一名男子突然一把按住老板娘的脸,将其按在后面的花架上。老板见状便冲过来救妻子,拉扯一会儿后,4人齐上阵围攻男老板,老板娘又回头来救老板。
此时男老板被4人控制,老板娘在外面拉了很久都没办法救出丈夫,于是其想从旁边拿椅子。一男子见状,直接一个抱摔把老板娘狠狠地摔在地上,接着4人把老板和老板娘夫妻二人按在地上围殴。
值得一提的是,店里当时还有一位抱着孩子的女性也想过来帮忙,4名男子则毫不顾忌会伤到女子怀里的婴儿,继续行凶。
4名男子的行为只能用无法无天来形容,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们还敢这样做,只能说明这些人完全没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法律就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该案有3种不同情形:
1、假如4名男子是毫无缘由地借卫生费的名义收取保护费,则已涉嫌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按照轻重程度不同又分为违法和犯罪。
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结伙斗殴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或者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10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由公安机关侦办后移交检察院审查,并由法院审理判刑。《刑法》第293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侵犯的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破坏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本案中,店主夫妻合法经营,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4名男子的行为是对这种正常秩序的破坏,需要予以打击。因此不再考虑殴打行为是否导致受害者轻伤,即便并未导致轻伤也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2、假如4名男子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来收取卫生费,那么除了寻衅滋事,他们还构成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取卫生费的行为并不罕见,多地都曾有过类似案件发生。面对气势汹汹的冒充者,店主可能根本搞不清对方身份的真假,往往担心万一是真的,如果问得太多日后会遭到对方打击报复,只得乖乖交了钱。
招摇撞骗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扰乱了市场秩序,必须予以严惩。
3、假如4名男子是受有关部门的“委托”来收取卫生费,除了这4名男子自身构成寻衅滋事,委托者也将受到行政处分。
卫生费的标准称谓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中不管是个人活动还是餐饮经营,都会产生大量的垃圾,这部分垃圾需要清扫、拉运、处理,因此我们都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经查阅公开的《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第7条规定,当地8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店卫生费基础费用为每月100元,每增加30平方米每月加收15元。因此,如果涉案餐饮店面积较大,全年交2040元卫生费有一定合理性。
《办法》第12条规定,上门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并提供财政部门提供的收费专用票据,如果收费者未持证收费,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分。
很明显,本案中4名男子在未出示《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收费,已经违反当地有关规定,委托者将因此担责。
最后想说,实在无法理解现在的有些人,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敢这么打人?到处都是监控,打了人还以为能跑?轻则违法,重则犯罪,真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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