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准备和提交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到当前户口所在地村(社区)负责的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管理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申请人需准备并出示一下材料:身份证、新户口所在地居住证、租房合同书(购房证明)、银行流水或其他有效经济证明。
3.申请人填写相关材料,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获得居住证办理回执单。
二、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1.申请人携带上述第一步获得的证明材料,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办理入籍手续。
2.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旧户口迁出的回执单(居住证办理回执单)、租房合同书(购房证明)、新户口所在地出具的住宿证明、经济来源书(银行流水或其他有效发票)。
3.上述材料有效,申请人可根据当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管理处的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领取户口迁移证:
1.办理户口迁移证的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携带到关于户口迁移证发放的市级政府部门办理。
2.准备好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迁入及迁出回执单、经济来源凭证(即购房证明书及银行流水);
3.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上交有效材料。
4.缴纳相应费用,完成全部手续,申请人即可拿到户口迁移证。
一、准备相关材料
1、申请人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及社保卡的复印件和发证机关交回的原件;
2、被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和发证机关交回的复印件;
3、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4、申请人在原派出所、原户口本单位及原住址村(居)委会出具的户口迁移进驻书、服务证明。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缴纳行政服务综合费(20元),准备迁移进驻书,提出迁户申请。
2、社区(村)派出所审查手续:逐户核实申请人家庭成员,填写迁户登记表,填写暂住证申请表,核实是否有其他未搬离的家庭成员和财产等。
3、社区(村)派出所到居住地迁移来户公告,办理完成家庭人口、财产清册。
4、出具《户口注销证明》,提交户政科迁移手续,报送县级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管理科审核审结,报请县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5、访问申请人家庭,审查家庭财务情况,签发《户口迁移证》,并准予新户口待审批入户(暂住)的全家成员手写签名确认,签发《暂住证》。
6、报此所在县信访办,请求审批新户口入户(暂住),到县局报递材料。
7、县局审查手续:审查家庭财务情况,审核入户(暂住)材料及签字确认,签发《安置审批文书》。
8、申请人将此《安置审批文书》及所有手续材料结果交由原派出所审核审结,签发结果《内部审查函》。
9、社区(村)派出所收取材料,审核结束,报派出所派科长审核,签发《户口迁入登记凭证》,在此表正面复印户口迁移证,供迁出家庭用。
10、把原派出所拆收的迁移证和暂住证作废,按规定由新派出所开具迁出天安门公安分局户口证明,以备外出时所用。
本文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