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人际关系图(孙小果的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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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孙小果案的大量细节被曝光,该案情节堪比影视作品剧情。孙小果屡犯重罪,为什么能多次逃脱法律的制裁?孙小果的母亲及继父又充当了什么角色?整个过程中,具体处理该案的司法人员起到了什么作用?
1、孙小果规避制裁的具体过程大体如下:
1994年强奸案案发后先是1995年办理取保候审,案件判决后又办理保外就医。
1997年再犯强奸案,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被判死缓---2007年再审改判二十年---监狱多次减刑,实际只坐了12年5个月牢就出狱。
孙小果在1994年第一次判决后,通过保外就医,来逃避刑罚执行。所谓保外就医就是在特定条件下(一般是患有特定严重疾病、生活不能治理)的一种监外执行制度。孙当时的条件根本不满足,是提供了虚假患病资料,获得保外就医资格。
孙小果在1997年之后的多次减刑,包括连续七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提供非其本人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达到认定重大立功以减刑的目的。
2、孙小果的母亲及继父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起了关键的作用。首先提供虚假保外就医材料及他人发明专利以用于孙小果的重大立功。其次,充分发挥自己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资源,多方联络、居中协调相关司法人员,为孙小果的减刑之路扫清了障碍。
3、在孙小果规避刑法制裁的具体过程中相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在案件审理、违法批准保外就医、减刑材料审核等方面均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成为孙犯罪行为的保护伞。
2019年3月中旬,昆明市政法机关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孙小果案案发。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其中孙小果的母亲的行为值得我们每一位家长警醒,对孩子的教育不能这么溺爱,特别是当孩子犯错误的时候要及时纠正,绝不不能袒护。
我在监狱的生活(由于某些原因,大家当成小说看吧,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初到监狱(11)
某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去监区现场看看犯人打游戏的情况。一进栅栏门就看到一个犯人静静的站在走廊的窗口往外看,很认真的样子。我走到他跟前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高墙外的柏油马路,但也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就是时不时的有车辆穿梭而过。我轻轻拍了拍他,当时吓了他一跳。我问他在看什么。他说他刚从一楼的监区调上来,因为我们监区是三楼,能看到监区外面的景象。他说他有近四年没有看到监狱大墙外的景象了,他想多看看。他说这话的时候能强烈的感觉到他对外边的向往和对自由的渴望,而我们这些普通人可能最不缺的就是自由和时间。真应了那句话,“失去的,才是最可贵的“无论人和事。希望我们都能珍惜眼前的人和时时刻刻流逝的时光。
接着上回说在看守所怎么买命的事。云南孙小果是在监狱服刑时候整个发明专利来取得减刑。当然这个专利用在死刑犯上,那无疑就能从死刑变成死缓。但这是在监狱里可以,在看守所你那有时间去搞发明专利?你再造假也不能把别人当傻子看啊。因此发明专利在看守所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那么唯一的就是罪犯检举其他罪犯尚被公安机关未发现的犯罪行为,由此立功,将功赎罪。但这个功得多数是那种杀人的事情,你只要举报了,并且有公安机关确实出具证明核实过了,那么你就成功的从鬼门关把命检回来了。但是这个审讯和关押是不同的两个部门的事(审讯是公安机关,关押是看守所),因此很少有人通天到把两个部门人际关系都能打通的,到看守所就走看守所的关系,那么看守所会根据你的要求,比如把你和一个犯多条人命的,已经在程序上审讯完了的死刑犯关在一起。很多这种犯多条人命的死刑犯很可能还有其他人命案他没说,有时候人家就是故意不说,这是很多死刑犯的心里作用。那么剩下的就是你怎么和那个死刑犯沟通了。
几乎每一个死刑犯的心态都是极度扭曲的。比如有的医院需要用死刑犯的器官,那么让死刑犯签协议的时候,死刑犯99.9%不会签的,那么你就得让渡利益给他,比如给他家人多少多少钱等等,他同意了才可以。而更多的是你给多少利益人家也不签,比如需要他的肾,如果他没有签字,有的死刑犯就在后期成天坐在凉的、潮湿的地上,要把肾坐(拔)“坏”了,谁也别想用我的器官。但也有成功的。据说有一个犯人和死刑犯关在了一起,牢房就他们两个人,死刑犯对这个几乎是心知肚明的,那后来的这个犯人就得和这个死刑犯沟通,比如在他走之前所有的吃喝(好吃好喝)拉撒他都管(你不知道,对死刑犯来说,对自己没什么可要求的,但吃喝却意义重大),并且给他在世的父母、子女等一笔可观的生活费用等,他同意的话,那么有可能在最后会告诉你他还有的几条命案,那么这个犯人就成功的捡回一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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