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俊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婚外恋调查取证的方法,婚外恋调查取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婚外情的证据,就

大家好,小俊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婚外恋调查取证的方法,婚外恋调查取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婚外情的证据,就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审判案例来看,意义不大。即使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一定能得到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

2、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只有一两张“捉奸在床”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很难证明长期共同生活,不能构成法律规定的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因此,对于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太可能支持。

3、 婚外情的证据总是很难取得。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不能侵犯他人包括第三者的隐私权。否则就是非法取证。以下是一些取证策略:

4、 第一,自己的取证可以接受;

5、 如果你破门而入,在自己的床头举起相机和摄像机“拍下”配偶和第三者在床上的照片,更有可能被法院采信。现在很多法官都是采取这样的取证方式,他们会据此判决离婚,并要求过错方对配偶进行赔偿。因为在自己家里抓到配偶和第三者亲热,就谈不上闯入别人家,所以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自己的床上抓到强奸,不要过激,不要传播照片,不要侮辱第三者。证据只用于法庭审判,所以证据有效的可能性更大。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到处张贴、散发照片,可以成立侵犯第三人名誉权。

6、 第二,闯入民房“捉奸”是违法的;

7、 如果在他人(包括第三方)的住所或酒店内收集证据,不仅所取证据不被法院采信,还可能引发“侵权”诉讼。

8、 闯入别人家,即使捉奸在床,这个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也不能被法院采纳。证据必须是合法取得的,否则,即使证据收集反映了事实真相,也不能被法院采纳。

9、 3.公共场所取证有效;

10、 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公共场所的行为已经失去了狭义的隐私权,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隐私权。但是,很多人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接吻,却很少有人过于亲密。这些亲密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有重婚或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同居的情况。他们只能从一个侧面证明自己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配偶的过错是存在的。

11、 第四,多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

12、 当妻子看到丈夫和异性进入对方住处或者在宾馆住一晚,这样的证据在法律上能说明婚外情的问题吗?从法律上讲,这些只能是部分证据,还需要结合其他更有力的证据。因此,受害方应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如与第三方的一些往来信件、对方赠送的一些礼品、电话记录、酒店账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等。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链来证明同居事实,可能对打赢官司更有帮助。

13、 5.取证要量力而行;

14、 很多无辜的当事人苦于无法掌握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却又不愿就此罢休。于是,他们用尽一切办法取证,甚至不惜雇人或“侦探公司”调查,而忽视了对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和保全。提醒:当事人一定要量力而行取证,否则容易得不偿失。

15、 6.获取婚外情、离婚的证据

16、 虽然对方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不一定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在离婚诉讼中,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证据必不可少。

17、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虽然这种“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非“质”的区别,但对于无过错方来说,分享更多的财产还是有好处的。另外,考虑到诉讼策略,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有可能在调解和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