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法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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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03010第三十八条211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在5261解除劳动合同:
3、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7、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权利和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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