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基金变更主要股东迎新进展 指南针持续资本补充能力等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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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指南针(300803)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南针”)收购先锋基金股权迎来新进展。
7月5日,证监会对先锋基金变更主要股东申请文件提出两方面反馈意见,要求先锋基金在30个工作日内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证监会在收到公司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从反馈意见来看,持续资本补充能力与完善公司治理架构这两方面的问题均指向指南针。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提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与基金管理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的持续资本补充能力。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指南针将控股麦高证券和先锋基金2家金融机构。前期,指南针就是否具备对2家机构的持续资本补充能力以提升其综合竞争力进行了说明。但证监会关注到,指南针再融资尚在审核过程中,作为持续资本补充的资金尚未到位。请指南针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补充资金未到位的原因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完善在相关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对控股2家金融机构持续资本补充安排。
证监会还要求指南针就控股先锋基金后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具体安排进行补充说明。
先锋基金是一家成立于2016年5月份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目前,联合创业、大连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福中达投资有限公司、指南针是先锋基金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4.2076%(处于质押及司法冻结状态)、33.3074%、22.5050%、4.9900%、4.9900%。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指南针拟成为先锋基金的单一第一大股东。
此前被投资者问及收购先锋基金股权的战略考量时,指南针表示:“基金业务是公司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是公司面向中小投资者实现普惠金融的基础。对比券商的资管产品,公募基金产品颗粒度更小,更方便中小投资者进行分散投资。同时,我们也看重公募基金产品的设计和发布功能,有利于将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量化分析、策略模型和科技能力落地为具体的公募基金产品,为最终的财富管理业务提供底层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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