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法制与自律监察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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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法制与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公私募基金管理人、科研高校、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委员及授权代表参会,证监会相关司局派员和协会有关负责同志一并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2023年协会推动行业法治建设和纪律处分工作情况的汇报,围绕推动基金法修订完善、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司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对委员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协会认真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优化行业自律规则、从严打击违规行为成效显著。2023年,协会下大力气开展自律规则“立改废”,修订9项、制定14项、废止18项,数量之多、幅度之大、频率之快创历史新高,自律规则体系更加协调、层级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完备,自律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效提升。在纪律处分中,聚焦投资者利益受损严重、市场影响恶劣的案件,坚持重典问责,对近五成的被处分机构采取“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的顶格措施,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会议强调,法治是基金行业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善的法治是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基础,是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关键,只有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才能让市场各方对市场规则充满信任,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基金行业信息高度透明、参与主体多元、利益样态多样、资金流动迅速,要妥善平衡各方利益、维护行业秩序、实现有效监管,更加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会议提出,要扎实开展基金法实施的评估工作,为推动修法奠定基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聚焦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推动修订基金法。作为基金行业的根本大法,基金法自2012年全面修订以来已逾十年,近年来我国基金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系统总结行业创新发展、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的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基金法,是全面夯实行业法治根基的必然要求。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下一步,协会将在证监会指导下,秉承“服务、自律、桥梁、创新”宗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专业为驱动、以法治为引领,充分发挥好委员会平台优势,为基金行业“良法善治”凝聚各方智慧合力,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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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